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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相關國家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行業(yè)評審組、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
為了配合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貫徹落實,依據新修改的《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2015年第165號局長令)的相關要求,進一步統(tǒng)一檢驗檢測資質認定制度,現(xiàn)就實施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范圍
依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安全標準規(guī)定的食品相關產品檢驗的機構,按照食品檢驗機構進行管理,實施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從事供食用的源于農業(yè)的初級產品(食用農產品)檢驗檢測活動的機構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二、 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申請要求
自2015年10月1日起,申請首次評審、復查評審的食品檢驗機構不再使用《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書》,統(tǒng)一填報《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書》。對于綜合性檢驗檢測機構,應單獨列明食品檢驗能力及食品檢驗領域授權簽字人。原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內申請擴項、變更的,沿用原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工作表格。
三、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要求
對食品檢驗機構進行資質認定評審時,需同時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和《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
四、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及標志
自2015年10月1日起,資質認定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認監(jiān)委關于印發(f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術要求的通知》(國認實〔2015〕50號)要求,為食品檢驗機構統(tǒng)一頒發(fā)有效期為6年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資質認定證書編號專業(yè)領域類別編碼為“00”,并在證書中以“檢驗檢測能力(含食品)及授權簽字人見證書附表”的形式加以備注,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標志統(tǒng)一使用“CMA形成的圖案和資質認定證書編號”。對于具備食品檢驗能力的綜合性檢驗檢測機構,應在其證書附表中,將食品檢驗能力和食品領域的授權簽字人單獨列明。
本次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及標志調整為自然過渡,目前檢驗檢測機構所持有的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出具檢驗報告時仍然使用CMA 標志,有效期屆滿前,按照規(guī)定程序申請復查換證。
五、《關于開展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實〔2010〕61號)、《關于印發(fā)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及標志的通知》(國認實〔2011〕19號)和《關于同時申請實驗室認可的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實〔2011〕58號)中的相關內容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依照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
國家認監(jiān)委
2015年9月29日
本文關鍵詞:國家認監(jiān)委 資質認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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